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监督管理***会令 第133号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27日***证券监督管理***会2017年第3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1. 促进内部合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该办法的目的是促进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
2. 证券公司对私募基金的管理
根据该办法,《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对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私募基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备案、报告、充抵、解押和变动情况等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机制。
私募基金子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运作、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3. 规范私募基金业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了私募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该办法明确增加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并对私募基金募集、运营、投资、净值估算、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4. 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进行监管
该办法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管理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管,旨在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还将经营机构子公司、证券基金服务机构从事证券基金业务相关高管及从业人员纳入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5. ***董事的任职管理
《办法》规定了***董事的任职管理方面的要求。拟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经历和知识水平,并符合相关资格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董事的专业素质和***性,加强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监督和决策。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是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实现持续规范发展而制定的。该办法明确了对私募基金、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及***董事的管理要求,旨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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